一、反應器與其關聯設備的布置要求
反應器與提供反應熱量的加熱爐或取走反應熱的換熱器,可視為一個系統,沒有防火間距的要求。
1、反應器與加熱爐的間距,在“防火規范”和設備布置設計通則“中規定為4.5m,這是因為在反應器與加熱爐之間只留出通道和管道布置及檢修需要的空間即可。據統計國內外11個鉑重整或連續重整裝置的設備布置間距,反應器與加熱爐之間凈距大于4.5m者有8個,小于4.5m者3個,大于4.5m者往往是二者之間有管廊或有一排單柱管架。
2、在流化催化裂化裝置中,反應器與再生器的布置是由催化劑循環線的尺寸要求確定的。按照流化輸送管道的最佳流動條件確定其高度和位置。這樣反應器和再生器相對位置及安裝高度也就確定下來。一般反應器與再生器中心線對齊。
3、對于內部裝有攪拌或輸送機械的反應器,應在頂部或側面留出攪拌或輸送機械的軸和電機的拆卸、起吊等檢修所需的空間和場地。
二、反應器的位置及其周圍環境要求
1、固定床反應器的布置
固定床反應器一般成組布置在框架內。框架頂部設有裝催化劑和檢修用的平臺和吊運機具,框架下部應有催化劑的空間。框架的一側應有堆放和運輸催化劑所需的場地和通道。
2、根據工藝過程需要,反應器頂部可設頂棚,反應器也可布置在廠房內。廠房內的反應器除需要卸催化劑和檢修所需吊裝機具之外,還要在廠房內設置吊裝孔和場地,吊裝孔應靠近廠房大門和運輸通道。
3、操作壓力超過3.5MPa的反應器宜布置在裝置的一端或一側。
三、反應器的安裝高度
1、反應器的支撐方式
(1)裙座支撐分為同徑裙座和喇叭形裙座兩種,一般多為同徑裙座,大直徑或球形底蓋的反應器用喇叭形裙座。
(2)反應溫度200℃以上的反應器,為了便于散熱,反應器裙座應有足夠的長度,使裙座與基礎接觸處的溫度不超過鋼筋混凝土結構的受熱允許溫度①。
(3)直徑較小的反應器采用支腿或支耳支撐。支撐的使用范圍參照立式容器。
2、反應器的安裝高度應考慮催化劑卸料口的位置和高度。
(1)卸料口在反應器正下方時,其安裝高度應能使催化劑的運輸車輛進入反應器底部,以便卸出廢催化劑,一般凈空不小于3m。
(2)卸料口伸出反應器底座外并允許將廢催化劑就地卸出,卸料口的高度不應低于1.2m。
(3)反應器的廢催化劑如果結塊需要處理時,在反應器底部應有廢催化劑粉碎過篩所需要空間。
注①:鋼筋混凝土在熱的作用下鋼筋和骨料膨脹水泥石收縮,所以會產生細微裂縫,使其強度降低。試驗證明混凝土抗壓強度,假定常溫時為1.0,則60℃時為0.9,100℃時為0.85。國外某公司將鋼筋混凝土的受熱允許溫度定為100℃,在《煙囪設計規范》GBJ51—83中定為150℃。必要時在基礎與裙座之間填一層耐熱石棉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