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古雷煉化一體化項目百萬噸級乙烯及下游深加工裝置環境影響報告書》目前已初步編制完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對本項目環評信息及報告書簡本進行信息公開。歡迎公眾積極參與并提出寶貴意見。
本公示內容為現階段環評成果,建設單位對現階段所發布信息的真實性負責。下一階段,將在聽取公眾、專家等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進一步修改完善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內容,并客觀反映相關方的意見。
1、建設項目概況
漳州古雷石化基地為國務院《石化產業規劃布局方案》所列七大國家級石化產業基地之一。本項目選址于古雷石化基地,符合國家石化產業規劃布局,有利于提高我國東南沿海地區煉化產業的集中度。通過與臺方合資合作建設本項目,對進一步加強海峽兩岸經濟合作,促進兩岸關系和平發展,推動區域石化產業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本項目廠內工程主要包括百萬噸級乙烯(包括80萬噸/年蒸汽裂解裝置、180萬噸/年甲醇制烯烴裝置)及下游共16套化工裝置,配套儲運工程、公用工程和輔助設施及環保工程等;廠外工程包括與項目配套的碼頭、管廊、碼頭庫區等工程。
2、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及擬采取的環保措施
本項目對大氣環境的影響主要來自于動力站鍋爐、工業爐等有組織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揮發性有機物等,以及在生產過程、物料的儲存和裝卸過程中無組織排放的揮發性有機物等。裝置采用低硫燃料、低氮燃燒器、工藝廢氣焚燒(氧化)處理,動力站采用煙氣脫硫、脫硝、除塵措施,污水處理場設置惡臭治理措施,儲運系統設置油氣回收、可燃氣體回收、火炬設施、采用浮頂罐等控制措施。經預測,廢氣排放對大氣環境影響滿足當地環境空氣功能區劃要求。
本項目廠區內廢水主要包括低鹽污水、高鹽污水等。全廠設置低鹽污水、高鹽污水、回用水三個處理系列。低鹽處理系列處理后的出水進入回用水處理系列,進一步處理達標后回用,回用水處理系列產生的濃水和高鹽污水一起進入高鹽污水處理系列處理達標后排放。碼頭工程產生的壓艙水經處理達標后排放。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頭控制、分區防治、污染監控、應急響應”相結合的原則,從污染物的產生、入滲、擴散、應急響應全階段進行控制,可以有效防止污染地下水。
工業固體廢物主要有廢催化劑、廢吸附劑、污水處理場“三泥”、動力站灰渣等,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原則進行處理。對有回收價值的廢催化劑等進行回收利用,對動力站灰渣進行綜合利用,項目產生的一般固廢和危險固廢送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不對周邊環境產生影響。
噪聲防治上主要在設計上選用低噪聲設備,在風機、火炬頭、蒸汽放空口等安裝消音器;在總體布局上合理布置,將高噪聲設備隔離布置在室內,充分利用建筑物、綠化屏障及距離衰減作用,噪聲排放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
制定各類陸域和海域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建立事故廢水三級防控體系;設有專職環境管理人員,配備用于各種用途的監測和監控設備,可及時監控、防止污染事故的發生;項目報警和緊急聯動設施齊全,并依托古雷石化基地現代化監控系統和應急救援體系,建立完善的環境風險應急預案,配備齊全的應急物資,環境風險所采取的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滿足風險事故防范和處理要求,環境風險可控。
3、環評報告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本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國家及地方發展規劃,項目位于古雷石化基地內,符合園區發展規劃。項目采用清潔生產工藝、先進的污染防治措施,廢水和廢氣滿足達標排放要求,工業固體廢物的處理處置符合“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污染物排放滿足總量控制要求,環境風險可控,項目實施后滿足區域確定的環境功能要求。
4、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公眾可到古雷開發區管委會查閱報告書簡本,也可在漳州市環保局網站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