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采訪中國無機鹽工業協會副秘書長問立寧了解到,在整合黃磷等幾項磷化工產品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基礎上,一項新的《無機磷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已上報待批,按新標準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對現有大企業難度不算高,但中小企業面臨的減排任務十分繁重。
據介紹,2014年2月17日國家環保部科技標準司主持召開了石油和化工行業環保標準體系研討會,決定將原已開展工作的《黃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磷酸鹽及磷化工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和《磷大氣標準》合并,同時涵蓋水污染排放限值,統一調整為一項新的綜合性標準——《無機磷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制訂任務。原來的幾個課題組合并重組為新標準的課題組開展工作。
自此開始,標準課題組全面梳理原已下達的各有關磷排放標準的任務,制訂了編制大綱,對行業的企業生產情況進行了全面的總結梳理,同時收集整理了國家有關環境保護和產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標準和產業政策,收集了解了國外同行如美國、西歐、日本等地的相關環保標準和所采用的技術,收集了國內相關相鄰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和污染物限制情況,編制了開題報告,經審查后,編制了新標準的征求意見稿和編制說明。
2014年7月,《無機磷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進行了網上公示,征求意見。2014年7月至12月,課題組對征求的意見進行收集、整理、匯總,形成“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征求意見情況匯總處理表”,并對標準征求意見稿進行了修改補充完善,完成了《無機磷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送審稿,2015年2月該標準送審稿及編制說明上報國家環保部,目前處于待審待批狀態。
據了解,該標準列入的磷化工污染物比較全面。其中廢水排放污染物擬控制pH值、懸浮物、COD、總磷、單質磷、總氮、氨氮、氟化物、氰化物、硫化物、總砷共11項。為防止稀釋排放,標準還規定了單位產品基準排水量。標準對黃磷企業的氣體污染物擬控制顆粒物、硫化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氣態總磷、五氧化二磷、砷及化合物共7項;對其它磷化工擬控制顆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氯化氫、五氧化二磷、砷及化合物共6項。為防止稀釋排放,標準還規定了單位產品基準排氣量,對企業無組織排放規定了企業邊界監控點的污染物排放限值。
專家測算,按國內磷化工行業達到新標準的平均要求,環保投資約占裝置投資的5%-7%,環保運行成本約占生產總成本的1.5%-3%,預計全行業在廢氣和廢水治理上的固定投資約為16億~20億元,運行成本約為2.6億-5億元。要達到新標準的限值要求,行業的廢水排放總量、氟化物、總磷和COD排放將分別削減54%、77%、92%和70%,廢氣排放的二氧化硫、氟化物、顆粒物和五氧化二磷將分別削減11.1%、10.53%、33.3%和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