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新《環境保護法》實施第一年。環境保護部5日表示,環境執法過松、過軟局面有了明顯改觀。
據統計,今年1—6月,全國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案件292件,罰款數額達23635.09萬元;全國查封扣押案件1814件;實施限產、停產案件1092件;移送行政拘留782起,移送涉嫌污染犯罪案件740起。
今年上半年,全國共檢查企業62萬余家(次),責令停產15839家,關停取締9325家,罰款23227家;環保部對減排存在突出問題的5個城市實行環評限批,對37家企業實行掛牌督辦,對脫硫設施運行不正常的火電企業扣減脫硫電價款5.1億元。
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強調,把過去環境執法“過松、過軟”的狀況徹底改變過來,把守法變成新常態,敢于碰硬,形成高壓態勢。
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要求,嚴守環境質量底線,將大氣、水、土壤等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作為地方各級政府環保責任紅線。
為將該責任落到實處,環保部會同有關部門,對各省(區、市)2014年度貫徹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情況進行考核,督促13個環境空氣質量惡化省份整改;環保部對10個城市實施約談,直接約談兩個地市政府主要負責人,協調區域環保督查中心約談長春、滄州、臨沂、承德、呂梁、資陽、無錫、馬鞍山等8市政府主要負責人。
數據顯示,僅在華北環保督查中心管轄區域,被約談后,滄州市29名、駐馬店市7名、保定市3名、承德市18名,共57名相關主要負責人被批評、警告、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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