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1日起,陜西省對煤炭企業實行高速公路運輸補貼。起止時間為,2015年8月1日上午8:00至2015年9月30日上午8:00(以車輛通行收費站出口時間為準)。
補貼對象為,通過省內封閉式高速公路運輸煤炭(包括煤炭、蘭炭和焦炭)的陜西省煤炭生產企業、洗煤企業(以下統稱煤炭企業)。運輸煤炭車輛必須為整車(運輸車輛裝載的煤炭占該車核定載重量的80%以上)合法裝載陜西省生產的煤炭貨運車輛,不含運輸矸石、蜂窩煤和其他經過化學工藝進一步加工的煤炭產品與附產品的車輛。超限車輛不在補貼范圍,不予統計。
補貼方法及比例:按照運輸該煤炭企業的車輛在陜西省封閉式高速公路上實際繳納的通行費的50%給予補貼。
此次補貼資金來源:煤炭企業補貼資金(含通行經營性高速公路)來源為省高速集團和省交通集團車輛通行費收入,由省高速集團和省交通集團參照2014年煤炭減半征收優惠金額占比負擔。
此次結算及資金撥付方式:
陜西省發改委統一印制《陜西省煤炭產品高速公路運輸通行單》,并負責發放到相關煤炭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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