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家企業因脫硫脫硝設施存在突出問題,同時污染物超標排放而被環保部掛牌督辦。環保部要求,17家企業須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務,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從重予以處罰。
這17家企業包括:國電東北電力有限公司、山東魏橋創業集團有限公司、大同煤礦集團大唐熱電有限公司和同達熱電有限公司等。據環保部介紹,17家企業基本都存在超標排放問題。其中,國電東北電力有限公司所屬10家單位超標排放問題突出;大連市熱電集團有限公司所屬5家單位均存在超標排放問題。
環保部要求,17家企業30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煙氣脫硫脫硝設施整改方案,并報環保部。同時要求,17家企業所在地省級環保主管部門依據實際排放情況,確定17家企業應全額繳納的2014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污費金額,核實已經征收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污費,追繳差額部分。追繳情況向社會公布?!?BR> 在對這些企業做出上述處罰的同時,環保部提出,省級環保部門要對雙鴨山發電有限公司、吉林龍華長春熱電一廠、雙遼發電廠、康平發電有限公司、大同煤礦集團同達熱電有限公司、貴州粵黔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廣東廣合電力有限公司沙角發電廠C廠、廣東惠州平海電廠有限公司、廣東省珠海發電廠、廣東珠海金灣發電有限公司、渾江發電有限公司、四平熱電公司、松花江熱電廠、陜西韓城第二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等14家單位,根據《燃煤發電機組脫硫電價及脫硫設施運行管理辦法(試行)》和《燃煤發電機組環保電價及環保設施運行監管辦法》有關規定,罰沒其環保電價款,形成的收入上繳當地省級財政主管部門,同時將處罰情況向社會公布。
環保部稱,對17家企業存在的不正常運行脫硫脫硝裝置,或不正常使用自動監控系統、監測數據造假、污染物超標排放等行為,由所在地縣級以上環保主管部門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第46條和《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第18條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環保部要求,17家企業所在省級環保及價格主管部門,要依法公開處罰這些企業,同時要將處理結果上報環保部及發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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