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合興化工有限公司因存在危廢和電石渣存放不規范、污水直排等問題,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日前建議責成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保廳,督促當地環保部門對其依法處理處罰到位并執行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加強日常監管,督促企業按期完成竣工環保驗收;及時向社會公開查處情況,并將該案件納入環保后督查。
新疆合興主要生產工業級維生素B、嘧啶衍生物和葉酸,于2014年12月通過當地試生產審批。其存在的環境問題主要有:危險廢物(蒸餾渣)堆放于廠區西側,與一般固廢混放,未采取“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措施;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電石渣露天堆放在廠區西側,未采取“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措施;未經批準擅自變更綜合樓建設地址,產生的污水直接排入沖溝中自然蒸發下滲。
2015年5月25日,新疆塔城地區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這家公司2015年8月15日前建設固體廢物貯存場所,危險廢物和一般固體廢物分開貯存,采取“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措施并達到環保要求;罰款10萬元。目前罰款已繳納。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建議該案件納入環保后督查,進一步督促整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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