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國家發改委、環境保護部聯合印發了《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試點辦法》,試點行業包括石油化工行業和包裝印刷行業,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分析認為,隨著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污收費制度的出臺,以及各行業的VOCs排放標準的陸續出臺,我國VOCs治理市場即將爆發,測算監測和治理投資有望達千億元。
兩行業率先試點
揮發性有機物VOCs,是指特定條件下具有揮發性的有機化合物的統稱。VOCs作為四大總體污染物之一,是PM2.5及光化學污染的重要成因。不過,VOCs治理相對脫硫、脫硝等市場起步較晚,2010年才首次將VOCs列入大氣污染防治范圍。
根據試點辦法,試點范圍為石油化工行業中的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有機化學原料制造、初級形態塑料及合成樹脂制造、合成橡膠制造、合成纖維單(聚合)體制造和倉儲業,以及包裝印刷行業的包裝裝潢印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增加VOCs排污收費試點行業,并制定增加試點行業VOCs排污收費辦法。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征收的VOCs排污費應全額上繳國庫,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
該辦法規定,直接向大氣排放VOCs的試點行業企業應當繳納VOCs排污費。每一排放口排放的VOCs均征收VOCs排污費,按VOCs排放量折合的污染當量數計征,污染當量值暫定為0.95千克。
標簽:VOCs排污收費試點 10月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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