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能效標識制度自2005年3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取得了超過4419億度電的節能成效,有力保障了我國用能產品的能效提升,推動了國家節能減排發展。
這是記者13日從在北京舉行的能效標識十周年研討會上獲悉的。
能效標識制度是國家發改委、國家質檢總局、國家認監委三部委聯合推出的一項節能減排和質量控制舉措。十年間,能效標識制度共覆蓋了33類用能產品,9000余家企業和900余家檢測機構參與,98.1%的消費者見過能效標識,提升了消費者的節能意識。
據介紹,能效標識制度是我國唯一一個以企業自我聲明為核心的質量管理舉措,其核心特點是“企業自我聲明 + 能效信息備案 + 市場監督管理”的實施模式。在充分發揮企業市場主體作用的同時,在管理層面上,中國能效標識制度不同于國外能效標識制度,做到了“放”中有“收”,在制度實施過程中,通過“政府事中事后管控”維持了制度的良性發展,“能效備案管理”是其中最關鍵的特點。
十年間,根據市場環境的發展,能效標識制度還完善了“市場監督”“實驗室管理”“超高效監管”以及二維碼等信息化管理措施,真正保證了能效標識制度穩中有序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