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內蒙古自治區環境保護廳網站獲悉,6月2日,內蒙古自治區召開環境保護新聞發布會,會上對違反《環境保護法》的19家典型違法企業案例及處罰情況予以通報。
1、呼和浩特市城發熱力有限公司橋靠分公司二氧化硫長期超標排放,被限期整改。
2、呼和浩特市內蒙古北平紡織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生活廢水直排,被責令停產整治。
3、包頭市內蒙古亞新隆順特鋼有限公司二氧化硫超標排放;包頭市包頭鋁業有限公司向大氣直排有害氣體;烏蘭察布市興和縣光宇熱力有限公司廢氣超標排放;巴彥淖爾市五原縣宏珠環保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廢氣超標排放;烏海市海南區誼源供熱有限責任公司不正常使用大氣污染物處理設施;鄂爾多斯市寶恒煤焦電有限責任公司熱電廠氮氧化物超標排放;上述6家企業被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并實施了按日連續處罰。
4、錫林郭勒盟蒙東鍺業科技有限公司,脫硝污染防治設施未建成,主體工程投入生產,且脫硫設施不正常運行違法排污,被責令停止生產,并實施按日連續處罰。
5、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凱運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硫酸鎂項目未批先建,依法責令該公司改正違法行為,處以罰款,并對其實施了查封。
6、鄂爾多斯市內蒙古鑫旺再生資源有限公司“未批先建”和動力鍋爐大氣污染物超標排放,被責令停止建設和生產,并實施了按日連續處罰。
7、赤峰市赤峰九聯煤化有限責任公司焦爐顆粒物和二氧化硫均超標排放,被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實施了按日連續處罰和實施限產措施。
8、赤峰市敖漢寶塔油頁巖有限公司和赤峰市敖漢玖順合通油頁巖有限公司,均未辦理環評手續擅自開工建設并投入生產,責令其立即停產整治。
9、呼倫貝爾市北方藥業有限公司廠界臭氣濃度多點位超標,責令其維生素C生產線限制生產。
10、興安盟烏蘭浩特鋼鐵有限責任公司廢氣超標排放,被責令立即停產整治。
11、巴彥淖爾市臨河區兩家小塑料廠,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屬無證非法經營企業,依法進行了強制關閉。案件移送至臨河區公安局,公安機關依法對王永剛、朱玉蓮實施行政拘留12天。
12、烏海市華資煤焦有限公司焦化廠不正常使用污染物處理設施,將超標廢水用于熄焦,案件移送烏海市公安局。公安機關依法對該廠生產廠長實施行政拘留15天。
13、通遼市恒新節水設備有限公司擅自違法生產,通過滲坑排放廢水,案件移送至開魯鎮公安分局,公安機關依法對企業法人行政拘留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