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參評的692家企業中,江鉆股份公司等14家企業被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國家稅務局評定為出口退(免)稅分類管理一類企業。由此,該公司出口退稅將更加快捷。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出口退(免)稅企業分類管理辦法》,2015年3月1日起,按照出口退(免)稅企業的資產狀況、納稅信用等級、內部風險控制等方面,稅務機關將出口退(免)稅企業分為一類、二類、三類、四類4個類別。每個類別都須符合一定條件,實施差別化管理。一類出口企業申報退稅時,僅需提供申報資料和電子數據,不需提供原始憑證,正式申報電子信息無誤的,稅務機關在1-2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開具退還書,退稅時間將大幅縮短。同時,還可以享受下達的退稅計劃范圍內,優先安排辦理退稅、走“綠色通道”等優化服務措施。二、三類企業的退稅則要先審核,而且較一類企業相對嚴格。而對信譽較差的四類出口企業的審核更為嚴格,不僅申報時要提供原始憑證、收匯憑證,申報的退稅還必須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稽核、協查信息審核辦理,紙質資料要逐筆進行人工審核,每戶供貨企業都要抽取一定金額的進項發票發函調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退稅評估,2年內不得評定為其他管理類別。
此次獲批出口退(免)稅分類管理一類企業資質,表明江鉆股份公司納稅遵從度高、信譽好,可顯著加快退稅進度,有利于該公司加速資金周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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