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改善城市空氣環境質量,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政府近日發布了《關于劃定宜都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將中心城區陸城的城市規劃范圍,即陸城街道辦事處、姚家店鎮全域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
《通告》規定,禁燃區內工業燃煤鍋爐(達到環保要求的10蒸噸/小時以上鍋爐除外)應在2016年6月30日前,按照要求予以淘汰或者改用清潔能源;禁燃區內除工業燃煤鍋爐以外的其他經營性高污染燃料燃用設施,應在2015年12月31日前按照要求予以淘汰或者改用清潔能源;高污染燃料燃用設施改用清潔能源之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主要污染物達標排放。
據悉,若單位和個人違反《通告》規定,將由相關部門責令改正,并依法予以處罰。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