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節選自 《化工管路設計手冊-2管路安裝設計》
臥式容器的配管設計
1)重力流的管道,應有坡度,坡向順流方向。
2)當出口管道與泵連接時,出口管位置應盡量靠近泵,使其管道阻力降最小,并應滿足管道的熱補償,符合HG20549.5-1998第7章泵配管要求。
3)臥式容器的安裝標高除按泵的凈正吸入壓頭“NPSH”確定外,帶分離排污罐的還應按分離罐排污罐底部排出管所必須的高度來決定。
4)在設備殼體上的液體入口和出口間距應盡量遠,液體入口管應盡量遠離容器液位計接口。
5)液位計接口應布置在操作人員便于觀察和方便維修的位置。有時為減少設備上的接管口,可將就地液位計、液位控制器、液位報警等測量裝置安裝在聯箱上。液位計管口的方位,應與液位調節閥組布置在同一側。
6)鉸鏈(或吊柱)連接的人孔蓋,在打開時應不影響其它管口或管道等。
7)臥式容器的液體出口與泵吸入口連接的管道,如在通道上架空配管時,最小凈空高度為2200mm,在通道處還應加跨越橋。
8)與臥式容器底部管口連接的管道,其低點排液口距地坪最小凈空為150mm。
9)儲罐頂部管道的調節閥組應布置在操作平臺上。
10)應根據設備及管道布置的情況設置平臺,要求如下:
(1)臥式容器的中心標高高于3m,且人孔設于封頭中心線處時,需要設下部人孔平臺,其標高便于對人孔、儀表和閥門的操作。
(2)設上部平臺時,容器上部所有管接口的法蘭面應高出平臺頂面最小150mm,且人孔設于容器頂部。
11)臥式容器的配管實例(圖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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