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實驗室因為具有較好的移動性能、快速的反應能力,并適合與快速檢測分析進行對接,因此在很多場合都有成功應用:在2005年的松花江苯污染事件中,移動實驗室在零下32攝氏度的困難環境下,行程1000多公里跟蹤沿江監測,為政府決策提供了準確數據;在2008年的汶川地震中,移動實驗室緊急趕往災區監測飲用水和食品安全,防止次生災害發生。在北京奧運會中,在日常的農產品檢測中……移動實驗室都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目前移動實驗室的不足也是顯而易見的。專家表示,移動實驗室的基本條件和保障能力遠不如固定式實驗室,有的移動實驗室空間小、續航差、潔凈度低;由于移動實驗室采用的儀器設備都是便攜式和試劑盒,雖然檢測速度快,但不可避免地存在整體準確度低、數據唯一性差、不確定范圍難以保障等缺點;同時,移動實驗室的車輛和便攜式儀器投入較大,人工和耗材成本較高,應用推廣有局限性。專家表示,目前我國的移動實驗室都沒有經過國家實驗室認可,所出具的檢測報告都不具有法律效力。
據了解,一些地方的質監系統在配置移動實驗室時,已經開始按照實驗室認證的標準,將車載儀器的校準、試驗環境、減震防腐、配電照明、數據處理及信息傳送、人員要求和實驗室管理等要素融入其中,進行改進升級。
為了對移動實驗室進行標準化規范,使其更好地發揮作用,2010年,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成立了“全國移動實驗室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授權開始制定《食品安全檢測移動實驗室通用技術規范》等首批10項移動實驗室國家標準。日前發布的10項移動實驗室標準涉及相關的術語與定義、移動實驗室的分級與分類、移動實驗室中儀器、試劑、檢測方法等的要求、移動實驗室國家認可標準等等。據了解,一些地方的質監系統在配置移動實驗室時,已經開始按照實驗室認證的標準,將車載儀器的校準、試驗環境、減震防腐、配電照明、數據處理及信息傳送、人員要求和實驗室管理等要素融入其中,進行改進升級。
由全國移動實驗室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管理、沈陽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等9家單位起草的10項國家推薦性標準為:《食品安全檢測移動實驗室通用技術規范》、《移動實驗室安全管理規范》、《移動實驗室分類、代號及標記》、《移動實驗室內部裝飾材料通用技術規范》、《移動實驗室設計原則及基本要求》、《移動實驗室儀器設備通用技術規范》、《移動實驗室實驗艙通用技術規范》、《移動實驗室有害廢物管理規范》、《移動實驗室通用要求》和《移動實驗室用溫濕度控制系統技術規范》。
由國家質檢總局批準發布的10項有關移動實驗室的國家標準,將于2013年7月31日起正式實施。據悉,這10項標準均為首次制定,今后只有遵循標準并獲得國家認可的移動實驗室,才能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檢驗報告,這也將為移動實驗室的建設和發展起到規范和保障的作用。
中國化工儀器網記者從全國移動實驗室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獲悉,10項標準只是目前擬推出標準的一部分,隨著標準制定工作的深入開展,將有更多相關標準制定并實施。依據這些標準生產、裝備的移動實驗室樣車正在研制過程中,今年有望與公眾見面。據目前的發展趨勢分析,今后的移動實驗室不僅將配置車載定位導航系統、快速查詢電子地圖,實現快速移動、快速反應,而且還將通過無線通訊和互聯網、物聯網相連接,及時查詢法規、比對標準、傳輸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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