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9月12日發布消息稱,為加快鉛鋅行業結構調整,進一步規范和改善企業生產經營秩序,工信部修訂編制了《鉛鋅行業規范條件(2014)》(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9月26日。
根據意見,新建小型鉛鋅礦山規模不得低于單體礦10萬噸/年(300噸/日),服務年限須在10年以上,中型礦山單體礦規模應大于30萬噸/年(1000噸/日)。采用浮選工藝的礦山企業其礦石處理能力應不小于礦山開采能力。
新建和改造單獨處理鋅氧化礦或者含鋅二次資源的項目(不含回收鋅電池中二次金屬項目),規模須達到3萬噸/年以上。
另外,規范條件還從企業布局、工藝技術和裝備、能源消耗、資源消耗及綜合利用、環境保護等方面,對行業進行了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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