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環保廳近日制定《黑龍江省油氣污染治理工作方案》,規定到2015年1月1日前完成全部儲油庫、加油站和油罐車的油氣回收治理改造,實現油氣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標。
《方案》規定,自今年起,該省全面啟動油氣污染治理改造工作。全省新建、改建、擴建的儲油庫、加油站以及新增油罐車,必須安裝油氣回收治理裝置或設施,并向所在市(地)環保部門及相關部門備案,環保部門將對存在違法排放油氣污染的儲油庫、加油站和油罐車業主單位下達限期治理通知書。大氣臭氧濃度超過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的城市,應對年銷售汽油量大于5000噸的加油站安裝油氣排放在線監測系統;其他城市應對年銷售汽油量大于8000噸的加油站安裝油氣排放在線監測系統。
按照《方案》,到2015年1月1日前,黑龍江省將完成全部儲油庫、加油站和油罐車的油氣回收治理改造工作,實現油氣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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