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北地區地下水污染問題一直備受關注。環保部有關負責人9日向媒體通報,2013年2月下旬至3月,環保部組織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東、河南六省(市)環保廳(局),以地下水水質異常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區域為重點地區,以廢水排放量與理論產生量明顯不一致、建有滲坑滲井或旱井的企業為重點目標,全面排查華北平原地區工業企業廢水排放去向和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查處污染地下水的環境違法行為。
環保部將繼續組織各地深入排查整治排污企業地下水污染問題,在全國范圍內嚴厲打擊地下水污染違法行為。
據介紹,六省市環保部門40天中共出動執法人員75604人次,檢查涉水排污企業25875家,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558件。各級環保部門對424家企業責令限期改正;對88家企業處以罰款,總額達613萬余元;另有80家企業的違法問題已經立案,正在履行處罰程序。本次檢查發現有55家企業存在利用滲井、滲坑或無防滲漏措施的溝渠、坑塘排放、輸送或者存貯污水的違法問題,其中天津5家、河北6家、山西1家、山東14家、河南29家。
為解決華北平原地下水污染問題,環保部、國土資源部等日前聯合出臺《華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該方案被認為是《全國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20年)》的一個細化措施。而根據規劃,未來10年我國將安排6 類項目,總投資346.6 億元用于地下水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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