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24日發布消息稱,巴基斯坦關稅委員會(NTC)發布公告稱,該委員會對進口雙向拉伸聚丙烯薄膜(Bixially Oriented Poly Propylene film,BOPP)反傾銷調查作出初裁,決定自2012年8月14日起對產自中國、沙特、阿曼和阿聯酋等的涉案產品征收4個月的臨時反傾銷稅。其中,適用中國大陸出口商的反傾銷稅率為62.70%。
NTC于2010年9月對進口聚丙烯薄膜發起反傾銷立案調查,2011年上述決定被巴國內進口商訴至伊斯蘭堡高等法院,2012年3月法院判決要求NTC重新對反傾銷立案申請的充分性和準確性進行核實,經核實NTC決定啟動上述調查。
根據巴反傾銷相關規定,所有利益相關方可以在初裁發布公告后15日內要求NTC披露詳細信息,30日內可要求舉行聽證會。NTC將在初裁之日起4個月內,做出終審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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