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日,加拿大邊境服務署發布公告,對原產于中國的半導體冷熱箱作出反傾銷和反補貼終裁,裁決如下:
1. 自2012年3月1日起,合作企業美固國際有限公司(Mobicool International, Ltd.)/美固電子(深圳)有限公司(Mobicool Electronic (Shenzhen) Co., Ltd.)的涉案產品適用重新確定的正常價值和補貼額;
2. 非合作企業的涉案產品正常價值按照出口價格×37%確定,補貼額為53.27元(人民幣)/臺。
2008年5月15日,加拿大邊境服務署對原產于中國的半導體冷熱箱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涉案產品海關編碼為84186900.90、84185010.00、84185029.00、84186191.90和84189990.90。2008年11月10日,加拿大邊境服務署對該案作出反傾銷和反補貼終裁,裁定中國涉案企業的傾銷幅度為16.7%~37%,補貼率為0.8%~14.1%。2011年10月3日,加拿大邊境服務署該案進行第2次反傾銷和反補貼期中復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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