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此前頒布的針對產自中國的塑料餐廚進口新法規(EU)No284/2011,將于7月1日起正式實施。
該法規主要針對原產于或起運自中國內地或中國香港的聚酰胺和密胺樹脂塑料餐廚房用具。新法規加大了抽檢力度,要求歐盟成員國主管部門按10%的抽樣比例對進口貨物進行實驗室檢測。
新規7月1日實施
新法案要求原產于或起運自中國內地或中國香港的涉及上述材料的餐廚房用具,每批貨物必須提供一份能夠證明其符合歐盟關于初級芳香胺和甲醛要求的聲明,并須附帶相應的檢測報告。
歐盟的這一新法規規定,進口商或其代表應在相關貨物預計到達第一個進口地點前至少2個工作日通知其主管機構。主管機構將在貨物到達第一個進口地點后2個工作日內檢查所有貨物的文件數據,并對貨物進行識別和物理檢驗。
同時該法規也特別要求歐盟成員國主管部門按10%的抽樣比例對進口貨物進行實驗室檢測。如果在檢測過程中發現不合格項,成員國應立即通過快速預警系統通知委員會。只有所有檢驗完成并且結果合格后,相關貨物方可自由進入歐盟商品市場流通。
相關企業影響不大
針對新法規,不少出口企業表示對其影響不大。
浙江臺州旭美塑業有限公司的一位王姓工作人員接受《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表示,“檢測加強了,但我們都是符合標準的。”
溫州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會會長周德文認為,“歐盟此舉表明,國外對中國出口產品的要求越來越高,不符合要求產品將被拒之門外,對部分企業可能會帶來短期損失。但是也倒逼中國企業不斷地根據國際市場要求變化來調整戰略,提高產品的質量。”
國際食品包裝協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董金獅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表示,新法規對相關標準并沒有提高要求,但是對成員國進口實施更嚴格要求,加大抽檢比例。從過去不到1%抽檢比例,提升至10%,如此大比例抽檢,假冒偽劣的漏網之魚就少了。
“歐盟的這一要求提高,對于假冒偽劣的企業將是致命打擊,而實際上對正規企業并無太大影響,反而是個好消息。”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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