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安監總局召開新修訂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宣貫工作視頻會議,就新《條例》宣貫做出全面部署。目前,該《條例》配套法規的制定也在快步跟進。
國家安監總局副局長孫華山說,新《條例》為全面加強危化品安全監管規定了完善的制度,但這只是一些原則性規定,要根據這些原則健全、完善危化品行政許可、登記和備案等各項制度。
福建省安監局副局長裘松樵表示,新《條例》在內容上有了較大調整。比如,建立了統一的危化品目錄的確定和調整機制,把危化品生產、儲存企業設立審批制度修改為危化生產、儲存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制度,強化了危化品使用的安全管理,確立了危化品安全使用許可制度,完善了危化品經營安全的制度措施等。這些調整的內容都需要國家安監總局等有關部門出臺配套的實施細則加以細化,以便更好地貫徹實施。
國務院法制辦工交商事司司長趙曉光認為,新危化條例頒布了,但危化品安全管理領域的制度建設仍然任重道遠。《條例》能不能在實踐中生根發芽、開花結果,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相關配套規定能不能及時出臺。
趙曉光說,這些配套規定,要么是整個《條例》實施的基礎,要么是《條例》某一方面重要制度實施的前提,可以說都直接決定著《條例》能否順利實施。除此之外,安監總局還需要制定、完善大量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及有關審批、許可、監督檢查、實施行政處罰等方面的程序性規范。國務院把《條例》的施行日期定在今年12月1日,中間留出9個月的時間,很重要的一個考慮就是為制定配套規定留出較為充裕的時間。
國家安監總局監管三司牛開建處長表示,國家安監總局正在緊鑼密鼓地開展配套法規的制修定工作,目前已有《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安全管理規定》等多項規章印發各地征求意見,待補充完善后即將于近期印發實施,其他一些配套文件也正在緊張起草中,一旦條件成熟就可以立即出臺,以確保新《條例》于今年12月1日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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