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德國聯邦環境局網站消息,歐盟理事會與歐洲議會首次共同提出法規框架,據此建立起一個針對全歐洲建筑產品的保護門檻。該法規的依據是歐盟對建筑產品的銷售和流通新出臺的協調要求,并將在2013年生效。2013年7月以后,建筑產品必須加貼CE標志,就其含有的高關注度物質進行聲明。新規將適用于歐洲市場銷售流通的所有建筑產品,例如:地毯、墻面涂料、混凝土材料等。聯邦環境局(Federal Environment Agency)對歐盟理事會做出的加強建筑產品標簽的決議拍手稱快。
新規賦予了歐委會新的權力,例如制定建筑產品中有害物質對室內空氣、土壤或水體的釋放限量值,限定不同類型建筑的有害物質排放等級,設立較高的保護標準。這類信息將幫助建筑者了解建筑產品中是否含有會釋放至室內的有機化合物(VOC)及其釋放途徑。
所有建筑產品上的CE標簽給出的信息,使得建筑產品中所含高關注度物質的這一情況從一開始就為大家所了解。建筑行業的專業人士及消費者將對建筑產品的成分一目了然,這將有助于預防潛在的健康安全風險。歐盟化學品法案已就獲得有害物質信息方面制定了最低要求,新法規將在45天內將不易理解的信息轉化成消費者所需要的很快就能得到的信息。
歐盟還將通過提高法定最低標準提升CE標志的可信度。這對歐委會行使其新近被委任的權利以達到對在單一市場銷售的建筑產品提供環境及健康方面聲明的這一目標,有著重要的意義。
此次修訂的法規成功將建筑產品的質量標準與歐盟環境法的現行保護水平聯系在一起。根據歐洲環境保護局(EPA)總部網絡的建議,新規將采納在建筑物中可持續使用自然資源的指導方針,借此國家建筑法規要求,歐洲單一市場的建筑產品需聲明下游是否能夠做到循環再用,或建筑產品是否含有循環再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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