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高鐵”的“新引擎”
——“十二五”規劃綱要能源內容解讀
“闡明國家戰略意圖,明確政府工作重點,引導市場主體行為,是未來五年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宏偉藍圖,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動綱領,是政府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的重要依據”。這是2011年3月14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批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2011—2015年)規劃綱要》(下稱《規劃綱要》)開宗明義的概語。《規劃綱要》,為我國繪制的是未來五年宏偉發展藍圖。
全文16篇、62章、5萬余字的“十二五”規劃綱要,能源或與能源相關的內容占據了一定比重。通讀整部《規劃綱要》,仔細研讀其中的能源或與能源領域緊密相關的內容,深感具有宏觀性、戰略性、前瞻性,方向明確、重點突出、可操作性強。
轉變方式 能源發展之綱
《規劃綱要》指出,今后五年,要確保科學發展取得新的顯著進步,確保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取得實質性進展。基本要求是:堅持把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堅持把科技進步和創新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支撐;堅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把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著力點;堅持把改革開放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強大動力。
科學發展是時代的要求,是發展的主題,關系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全局。推進能源工業持續發展,是時代的本質要求,是堅持科學發展的內容之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是主線,是推動科學發展的必由之路,也將是我國能源領域的一場深刻變革,是綜合性、系統性、戰略性的轉變,而能源領域的經濟結構調整,將是轉變的重點。
《規劃綱要》提出,今后五年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是: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7%。結構調整取得重大進展。其中包括工業結構繼續優化,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取得突破。而與能源領域直接相關的是,資源節約環境保護成效顯著。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1.4%。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16%,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顯著減少,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分別減少8%,氨氮、氮氧化物排放分別減少10%。此外,還有改革開放不斷深化。財稅金融、要素價格、壟斷行業等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取得明顯進展。對外開放廣度和深度不斷拓展,互利共贏開放格局進一步形成。
其中,要實現“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1.4%”的目標,新能源發展是重點之一。對此,科技部已經明確在智能電網、煤基清潔燃料、風電、太陽能四個專項上,對新能源產業給予大力度的支持。
“實現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必須緊緊圍繞推動科學發展、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統籌兼顧,改革創新,著力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的問題,明確重大政策導向。”在這個方面,《規劃綱要》提出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建立擴大消費需求的長效機制、調整優化投資結構、同步推進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依靠科技創新推動產業升級、促進區域協調互動發展等政策要求后,進一步指出,“健全節能減排激勵約束機制。優化能源結構,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完善資源性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和資源環境稅費制度,健全節能減排法律法規和標準,強化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考核,把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貫穿于生產、流通、消費、建設各領域各環節,提升可持續發展能力”。
轉型升級 重在結構優化
“以重大技術突破和重大發展需求為基礎,促進新興科技與新興產業深度融合,在繼續做強做大高技術產業基礎上,把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發展成為先導性、支柱性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重將達到8%左右。《規劃綱要》中的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涉及能源項目較多,各個行業、各個企業需要抓住這一機遇,搞好自主創新,推動新興產業和項目的發展與建設,形成自身的先導性、支柱性產業,進入新興產業陣營。
在推動重點領域跨越發展方面,新能源產業的地位舉足輕重。《規劃綱要》指出,要大力發展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節能環保產業重點發展高效節能、先進環保、資源循環利用關鍵技術裝備、產品和服務。新能源產業重點發展新一代核能、太陽能熱利用和光伏光熱發電、風電技術裝備、智能電網、生物質能。新能源汽車產業重點發展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技術。
《規劃綱要》把推動能源生產和利用方式變革的主要方面確定為,“堅持節約優先、立足國內、多元發展、保護環境,加強國際互利合作,調整優化能源結構,構建安全、穩定、經濟、清潔的現代能源產業體系。”從這里我們可以看到,未來的能源生產將是立足國內、多元發展,鼓勵擴大和深化國際間的合作,并調整優化能源生產結構。而能源利用就是節約優先、保護環境,既要減少能源使用過程中的浪費,又要達到減少污染、清潔環境的目的。
能源的多元發展、清潔發展,是“十二五”期間的戰略重點。對于“推進能源多元清潔發展”,《規劃綱要》分項而具體地做了安排部署,發展方向明確,重點內容清晰。發展安全高效煤礦,推進煤炭資源整合和煤礦企業兼并重組,發展大型煤炭企業集團。有序開展煤制天然氣、煤制液體燃料和煤基多聯產研發示范,穩步推進產業化發展。加大石油、天然氣資源勘探開發力度,穩定國內石油產量,促進天然氣產量快速增長,推進煤層氣、頁巖氣等非常規油氣資源開發利用。發展清潔高效、大容量燃煤機組,優先發展大中城市、工業園區熱電聯產機組,以及大型坑口燃煤電站和煤矸石等綜合利用電站。加強并網配套工程建設,有效發展風電。積極發展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其他新能源。促進分布式能源系統的推廣應用。
優化能源開發布局,是一個非常現實、十分緊迫、又需要統籌規劃、整體聯動的問題。《規劃綱要》的安排是,統籌規劃全國能源開發布局和建設重點,建設山西、鄂爾多斯盆地、內蒙古東部地區、西南地區和新疆五大國家綜合能源基地,重點在東部沿海和中部部分地區發展核電。提高能源就地加工轉化水平,減少一次能源大規模長距離輸送壓力。合理規劃建設能源儲備設施,完善石油儲備體系,加強天然氣和煤炭儲備與調峰應急能力建設。目前,我國的幾大能源基地、石油儲備基地已經或正在形成雛形,有待于進一步加快發展和提高建設水平。而核電的發展,由于需要借鑒日本因地震造成核泄漏的教訓,會更加穩妥、審慎的推進。如果核電建設放緩,勢必會增加煤炭、天然氣、新能源等其他能源用于發電的數量,以滿足生產生活用電需求。
“加快西北、東北、西南和海上進口油氣戰略通道建設,完善國內油氣主干管網。”這“四大油氣通道”是我國“十二五”期間能源輸送通道建設的重點,也是核心內容。在我國石油對外依存度超過50%的情況下,加快海陸并舉的油氣通道建設,是保障國家能源安全的必然選擇。具體規劃是,統籌天然氣進口管道、液化天然氣接收站、跨區域骨干輸氣網和配氣管網建設,初步形成天然氣、煤層氣、煤制氣協調發展的供氣格局。適應大規模跨區輸電和新能源發電并網的要求,加快現代電網體系建設,進一步擴大西電東送規模,完善區域主干電網,發展特高壓等大容量、高效率、遠距離先進輸電技術,依托信息、控制和儲能等先進技術,推進智能電網建設,切實加強城鄉電網建設與改造,增強電網優化配置電力能力和供電可靠性。
降耗減排 綠色發展之基
“樹立綠色、低碳發展理念,以節能減排為重點,健全激勵與約束機制,加快構建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模式,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提高生態文明水平。”《規劃綱要》指出,堅持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并重,充分發揮技術進步的作用,完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提高應對氣候變化能力。
《規劃綱要》提出的工作措施和實現目標是,綜合運用調整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節約能源和提高能效、增加森林碳匯等多種手段,大幅度降低能源消耗強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強度,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嚴格用能管理,加快制定能源發展規劃,明確總量控制目標和分解落實機制。
一是“加強資源節約和管理”。落實節約優先戰略,全面實行資源利用總量控制、供需雙向調節、差別化管理,大幅度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提升各類資源保障程度。
二是“大力推進節能降耗”。抑制高耗能產業過快增長,突出抓好工業、建筑、交通、公共機構等領域節能,加強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強化節能目標責任考核,健全獎懲制度。完善節能法規和標準,制訂完善并嚴格執行主要耗能產品能耗限額和產品能效標準,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健全節能市場化機制,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電力需求側管理,完善能效標識、節能產品認證和節能產品政府強制采購制度。推廣先進節能技術和產品。加強節能能力建設。開展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深入推進節能減排全民行動。
三是“加強礦產資源勘查、保護和合理開發”。實施地質找礦戰略工程,加大勘查力度,實現地質找礦重大突破,形成一批重要礦產資源的戰略接續區。建立重要礦產資源儲備體系。加強重要優勢礦產保護和開采管理,完善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嚴格執行礦產資源規劃分區管理制度,促進礦業權合理設置和勘查開發布局優化。實行礦山最低開采規模標準,推進規模化開采。發展綠色礦業,強化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提高礦產資源開采回采率、選礦回收率和綜合利用率。推進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和礦區土地復墾,完善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加強礦產資源和地質環境保護執法監察,堅決制止亂挖濫采。 四是“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原則,減量化優先,以提高資源產出效率為目標,推進生產、流通、消費各環節循環經濟發展,加快構建覆蓋全社會的資源循環利用體系。
五是“推廣綠色消費模式”。倡導文明、節約、綠色、低碳消費理念,推動形成與我國國情相適應的綠色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鼓勵消費者購買使用節能節水產品、節能環保型汽車和節能省地型住宅,減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限制過度包裝,抑制不合理消費。推行政府綠色采購,逐步提高節能節水產品和再生利用產品比重。
六是“強化政策和技術支撐”。加強規劃指導、財稅金融等政策支持,完善法律法規和標準,實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制訂循環經濟技術和產品名錄,建立再生產品標識制度,建立完善循環經濟統計評價制度。開發應用源頭減量、循環利用、再制造、零排放和產業鏈接技術,推廣循環經濟典型模式。深入推進國家循環經濟示范,組織實施循環經濟“十百千示范”行動。
加快發展方式的轉變,必須走綠色發展之路,可持續發展之路。我們看到,在《規劃綱要》的發展目標中,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部分的內容較重,指標要求較高,如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1.4%,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16%,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一長串沉甸甸的數字,是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現實要求,也是向國際社會的鄭重承諾。
改革攻堅 力度繼續加大
“深化國有企業改革”被列為了這一篇的重點章節。具體規劃是,“推進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健全國有資本有進有退、合理流動機制,促進國有資本向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推動具備條件的國有大型企業實現整體上市,不具備整體上市條件的國有大型企業要加快股權多元化改革,有必要保持國有獨資的國有大型企業要加快公司制改革,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穩步開展輸配分開試點。繼續推進電信、石油、民航和市政公用事業改革。深化壟斷行業改革,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形成有效競爭的市場格局”。煤、電、油等幾大能源企業都是國有大型骨干企業,深化改革的任務依然艱巨。
能源企業應該按照《規劃綱要》的要求,從自身實際出發,積極主動地搞好各項改革,為企業乃至行業的持續發展、科學發展增添動力。
在“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方面,建立健全能夠靈活反映市場供求關系、資源稀缺程度和環境損害成本的資源性產品價格形成機制,促進結構調整、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
在“完善資源性產品價格形成機制”方面,積極推進電價改革,推行大用戶電力直接交易和競價上網試點,完善輸配電價形成機制,改革銷售電價分類結構。積極推行居民用電、用水階梯價格制度。進一步完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積極推進市場化改革。理順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比價關系。按照價、稅、費、租聯動機制,適當提高資源稅稅負,完善計征方式,將重要資源產品由從量定額征收改為從價定率征收,促進資源合理開發利用。
在“建立健全資源環境產權交易機制”方面,引入市場機制,建立健全礦業權和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規范發展探礦權、采礦權交易市場,發展排污權交易市場,規范排污權交易價格行為,健全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促進資源環境產權有序流轉和公開、公平、公正交易。
對外開放 提高能力水平
“堅持擴大開放與區域協調發展相結合,協同推動沿海、內陸、沿邊開放,形成優勢互補、分工協作、均衡協調的區域開放格局。”按照《規劃綱要》,無論是深化沿海開放,還是擴大內陸開放,以及加快沿邊開放,都與石油石化、乃至能源工業的發展密切相關。例如,沿海新區、資源產業、裝備制造基地、外向型產業群和產業基地等,都包含著石油石化工業的上游、中游、下游的國際合作項目,是石油石化工業發展的良好機遇,都大有用武之地。
“引進來”和“走出去”相結合,利用外資和對外投資并重,開發兩個市場、利用兩種資源,已是我國推行多年的既定政策。在《規劃綱要》中,對此又進行了重點強調,并明確提出了“安全高效”的要求:“堅持‘引進來’和‘走出去’相結合,利用外資和對外投資并重,提高安全高效地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能力。”
——提高利用外資水平。優化結構,引導外資更多投向現代農業、高新技術、先進制造、節能環保、新能源、現代服務業等領域,鼓勵投向中西部地區。豐富方式,鼓勵外資以參股、并購等方式參與境內企業兼并重組,促進外資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發展。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和先進技術,鼓勵外資企業在華設立研發中心,借鑒國際先進管理理念、制度、經驗,積極融入全球創新體系。優化投資軟環境,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做好外資并購安全審查。有效利用國外優惠貸款和國際商業貸款,完善外債管理。
——加快實施“走出去”戰略。按照市場導向和企業自主決策原則,引導各類所有制企業有序開展境外投資合作。深化國際能源資源開發和加工互利合作。支持在境外開展技術研發投資合作,鼓勵制造業優勢企業有效對外投資,創建國際化營銷網絡和知名品牌。逐步發展我國大型跨國公司和跨國金融機構,提高國際化經營水平。做好海外投資環境研究,強化投資項目的科學評估。提高綜合統籌能力,完善跨部門協調機制,加強實施“走出去”戰略的宏觀指導和服務。加快完善對外投資法律法規制度,積極商簽投資保護、避免雙重征稅等多雙邊協定。健全境外投資促進體系,提高企業對外投資便利化程度,維護我國海外權益,防范各類風險。“走出去”的企業和境外合作項目,要履行社會責任,造福當地人民。
這幾年,以石油石化企業為代表的我國大型能源企業,“走出去”的步伐明顯加快,“跨國經營”的能力迅速提高,隨著海外油氣資源收購、海外工程作業項目的日益增多,風險也不斷增加。由此可見,按照《規劃綱要》的要求,積極、穩健、規范地實施國際化戰略,是我們的現實選擇,也是歷史的必然。
(撰文/李天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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