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肅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甘肅省淘汰尾氣排放不達標黃標車和老舊報廢機動車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明確提出,在2017年底前甘肅省全面供應國五車用汽油、柴油。
《實施辦法》指出,各級政府應鼓勵生產使用壓縮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等清潔燃料的機動車,推廣使用經國家認定的機動車尾氣排放污染治理技術、裝置及機動車油料添加劑,通過提高燃油質量,降低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量。2014年年底前,全省全面執行機動車國四排放標準,全面供應國四車用汽油、柴油。2017年年底前,全面供應國五車用汽油、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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