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務部2010年12月28日公告,中國對原產于俄羅斯,韓國,日本和美國的環氧氯丙烷所實施的反傾銷措施將于2011年6月28日到期,商務部提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國內產業或者代表國內產業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關組織可在相關反傾銷措施到期日60天前,以書面形式向商務部提出期終復審申請。
如國內產業或者代表國內產業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關組織未按本公告規定提出申請,在反傾銷措施終止前商務部也未決定主動進行期終復審,相關反傾銷措施將從到期日起終止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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