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環境保護部、國家發改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門聯合對外發布《關于加強二口惡英污染防治的指導意見》,提出在“十二五”期間,建立比較完善的二口惡英污染防治體系和長效監管機制,重點行業二口惡英排放強度降低10%,基本控制二口惡英排放增長趨勢。
全國主要行業持久性有機污染物調查顯示,我國17個主要行業二口惡英排放企業有萬余家。其中,化工是我國二口惡英減排優先控制六大重點行業之一。一些化工產品,尤其是氯系殺蟲劑、除草劑、防腐劑、多氯聯苯等產品的生產過程會產生二口惡英;在一些化工廢棄物或塑料袋等含氯垃圾的焚燒、處理過程中也容易產生二口惡英。《意見》要求,對重點行業,要加速削減和控制二口惡英污染嚴重、無經濟可行性的落后產能,推進清潔生產,嚴格環境準入,同時提出廢棄物焚燒企業須發布年度環境報告等措施。
環保部對外合作中心履約辦相關負責人稱,《意見》的出臺意味著二口惡英的治理將邁出重要一步。《意見》描繪了二口惡英污染防治的路線圖,并將二口惡英排放納入環評之列,提高了準入門檻。《意見》指出,在審批建設項目環評文件時,要充分考慮二口惡英削減和控制要求,將二口惡英作為主要特征污染物逐步納入有關行業的環評中。加強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竣工環保驗收中二口惡英排放監測,確保達標排放,從源頭控制二口惡英產生。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開展二口惡英排放總量控制試點工作。
《意見》在環境監管方面提出了強力的措施。要求所在地環保部門應對廢棄物焚燒裝置排放情況每兩個月開展一次監督性監測,對二口惡英的監督性監測至少每年開展一次。與此同時,完善二口惡英排放申報登記和信息上報制度。排放二口惡英的企業和單位應至少每年開展一次二口惡英排放監測,并將數據上報地方環保部門備案。
據了解,控制二口惡英污染是我國履行《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的極大挑戰。隨著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二口惡英排放量呈增長趨勢。去年環境保護部曾表示,廢物焚燒、造紙(有氯漂白)、鋼鐵、再生有色金屬、殯葬(火化機)、化工成為我國二口惡英減排優先控制六大重點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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