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日前下發了《關于確保實現全省"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的通知》,明確要求對落后產能和"兩高"行業過快增長實施全面阻擊,以確保年底前完成各項節能減排目標。
按照《通知》,環保部門將進一步嚴格重污染行業環保準入政策,提高行業排放標準。對未按規定期限淘汰落后產能的企業,有關部門將依法吊銷其排污許可證、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不予審批和核準新的投資項目,依法停止落后產能生產的供電供水。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產能任務的地區,將嚴格控制國家和省安排的投資項目,實行項目區域限批,暫停對該地區項目的環評、供地、核準和審批。
此外,該省今年內不再審批、核準、備案高耗能、高排放和產能過剩項目。對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不減反增的地區,環保部門將暫緩項目環評審批。未通過環評、節能審查和土地預審的項目,一律不準開工建設;違規在建的項目,責令停止建設,金融機構一律不得發放貸款;違規建成的項目,要責令停止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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