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閉力試驗
1.消防球閥的啟閉力應使用三等標準測力計或精度等級相同的其他測力裝置測試。
2.啟閉力的測試應沿手輪或手柄轉動的切線方向進行。
3.手輪和手柄的測力點應分別按圖1、圖2 所示位置布置。帶有球頭的手柄,測力點允許在球頭中心。
4.測試前允許對消防球閥進行10 次全開全閉的預處理操作。
5.試驗時應保證消防球閥在開啟前或關閉后的壓差為該消防球閥的公稱壓力值。
耐壓試驗
1 試驗要求
(1)試驗介質為清水,溫度應在5~40℃之間。
(2)試驗過程中不應使消防球閥受到可能影響試驗結果的外力。
(3)試驗壓力應逐漸提高至規定的試驗壓力值,在試驗持續時間內保持壓力不變。
(4)試驗時,應將消防球閥體腔內的空氣排除。
(5) 檢測用壓力表或壓力指示器的精度不低于1 級,量程為試驗壓力的1.6倍左右。
(6) 殼體耐壓試驗前,消防球閥外表面不得涂漆或使用其他可能掩蓋表面缺陷的涂層。對已涂漆庫存的消防球閥,在進行殼體耐壓試驗時允許保留涂層。
(7) 密封試驗應在殼體耐壓試驗之后進行。
(8) 密封試驗時,密封面應清洗干凈,無油跡,為了防止密封面擦傷,可以涂一層不厚于煤油的油膜。
2 殼體耐壓試驗
將球體部分開啟,封閉消防球閥一端,從另一端給體腔內充滿水,加壓至試驗壓力,然后對殼體(包括填料函及閥體與閥蓋聯結處)進行檢查。
3 密封試驗
對規定介質流向的消防球閥,將球體部分開啟,封閉消防球閥的出口端,從進口端給體腔內充滿水,加壓至試驗壓力,關閉球體,釋放出口端的壓力,打開出口端,檢查密封性能。未規定介質流向的消防球閥,其另一端也應按同樣方法加壓、檢查。
靜壓壽命試驗
消防球閥的靜壓壽命試驗按JB/Z 246 的規定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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