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排放標準
浙江省將全面執行國家排放標準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2019-06-18)
根據《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要求,為落實“重點區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VOCs)全面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詳情]
湖北依照“國家排放標準”實施農業機械分類管理(2017-04-10)
3月15日上午,記者從湖北省農機局獲悉,按照環保部公告和農業部有關要求,今年起我國將停止生產和銷售“國Ⅱ排放標準”的農業機械,各省也不再為其辦理購置補貼,具有“國Ⅲ排放標準”的農業機械日益成為農…[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