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傾銷措施
商務部公告2021年第14號 關于對原產于歐盟和英國的碳鋼緊固件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發起期終復審調查的公告(2021-06-29)
【發布單位】貿易救濟局 【發布文號】商務部公告2021年第14號 【發文日期】2021年06月28日 2010年6月28日,商務部發布2010年第40號公告,決定對原產于歐盟的進口碳鋼緊固件征收反傾銷稅,稅率為6.1%至…[詳情]
商務部終止進口甲乙酮所適用反傾銷措施(2019-11-22)
商務部11月20日公告,決定終止對原產于日本和臺灣地區的進口甲乙酮的反傾銷期終復審調查,自2019年11月21日起,對原產于日本和臺灣地區的進口甲乙酮不再征收反傾銷稅。 商務部自2007年11月起對原產…[詳情]
商務部:對美歐韓日泰進口苯酚采取臨時反傾銷措施(2019-05-28)
5月27日,商務部發布公告,公布對原產于美國、歐盟、韓國、日本和泰國的進口苯酚反傾銷調查的初步裁定。 商務部初步裁定原產于上述五國(地區)的進口苯酚存在傾銷,國內產業受到了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詳情]
我對美國等四國產乙醇胺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2018-06-21)
商務部6月16日,公告,自2018年6月23日起,對原產于美國、沙特阿拉伯、馬來西亞和泰國的進口乙醇胺決定采用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 2017年10月30日,商務部決定對原產于上述國家的進口乙醇胺…[詳情]
商務部終止對印度進口磺胺甲噁唑的反傾銷措施(2018-06-11)
商務部6月8日公告,終止對原產于印度的進口磺胺甲噁唑的反傾銷措施。 2007年6月15日,商務部發布決定對原產于印度的進口磺胺甲噁唑征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 2013年6月14日,商務部發布…[詳情]
歐盟對華厚板產品采取反傾銷措施 商務部回應(2017-03-03)
歐委會對原產于中國的中厚板產品做出反傾銷調查終裁,并決定實施為期5年的反傾銷措施,反傾銷稅率為65.1%-73.7%。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局長王賀軍就此作出回應。王賀軍表示,中方對歐委會裁定高稅率…[詳情]
巴西對中國產無縫管采取反傾銷措施(2016-10-24)
近期巴西對外貿易委員會宣布對中國產無縫碳鋼管采取反傾銷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5年。其中對揚州龍川鋼管有限公司征收1009.29美元/噸的懲罰性關稅,對杭州浙東鋼管制品有限公司、湖北新冶鋼有限…[詳情]
巴西對中國產無縫管采取反傾銷措施(2016-10-24)
近期巴西對外貿易委員會宣布對中國產無縫碳鋼管采取反傾銷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5年。其中對揚州龍川鋼管有限公司征收1009.29美元/噸的懲罰性關稅,對杭州浙東鋼管制品有限公司、湖北新冶鋼有限…[詳情]
美國反傾銷措施使我國軸承行業出口受遏制(2016-10-18)
軸承是現代機械設備中應用十分廣泛的一種機械基礎零部件,其主要功能是支承旋轉軸或其它運動體,引導轉動或移動運動并承受由軸或軸上零件傳遞而來的載荷,被稱為“機械的關節”、“機械工業的潤滑劑”。…[詳情]
歐盟對中國螺紋鋼實施最終反傾銷措施(2016-08-01)
7月29日,歐委會對原產于中國的螺紋鋼產品做出反傾銷調查終裁,決定實施稅率為18.4%-22.5%的最終反傾銷措施。 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負責人表示,中方注意到歐委會在本案中采用了調高歐盟產業目標…[詳情]